数码时代的大画幅摄影何去何从

 

 

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,柯达推出了CDS100 Digital Camera System100)后,数码相机在中国还从来没有露过脸。然而,在随后的十几年里,数码影像在全球迅猛发展的IT业的带动下快速崛起,并以价格直线下滑的态势向民用领域渗透。去年的Photokina展会再一次证实,数码摄影已在当今成为全球摄影领域的主流,并以其独特的优势,成为影像消费都的首选。数码的市场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1、 摄影初学者往往由数码摄影入手;
2、 数码摄影器材的更新换代加快,达到的质素越来越高,价格更趋便宜;
3、 摄影器材制造商调整发展战略,加大数码产品的研发,生产和营销的比重;
4、 摄影市场和媒休更加关注数码摄影,在一些摄影大宗中也允许数码照片参赛。
导致数码摄影成为主要潮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,越来越多的专业摄影师开始使用数码相机完成摄影工作。其效果中以达到客户的需求。从业界和市场发展趋势来看,似乎都对传统的摄影技术和器材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极大的挑战。
大画幅胶片摄影,作为有150多年历史的传统摄影业高端技术表现形式,同样也受到了市场的冲击,确有“高处不胜寒”之感。
从专业摄影的角度来看,数码摄影究竟有什么“过人之处足以搅局之势”呢?其显而易见优势有:
1、 图像的即时控制,可实时地调节摄影的各种设置;
2、 完成摄影任务的快速性和批量性,省去了大画幅摄影后胶片的显影和滚洞扫描所花费的大量时间;
3、 不断提高的135数码相机和中画幅数码后背的感应像素(现时格式为48X36毫米的感光器能提供3900万像素的分辩率),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能够满足一些专业摄影师的拍摄要求。
那么,面临“洪水猛兽”般数码产品的巨大压力,传统的大画幅摄影还有生存的空间吗?大画幅摄影向何处去呢?
科学的结论来源于足够的耐心和冷静地思考。抛开纷繁的、来自不同层面舆论的干扰,在数码摄影与大画幅胶片摄影进行直接比较后,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存在重要的差异。
1、 大画幅相机拍摄的照片能提供一种不可替代的栩栩如生的画面美感,丰富的色调和细节,以及清晰和模糊区域之间柔和的过渡;相对于数码相机的LCD显示屏或取景器,大画幅相机的毛玻璃对焦屏提供了大面积的RAW数据的细微的解释,比如图像的色调、饱和度、对比度和亮度等,这使得摄影师可以在拍摄前准确无误地预先设定。
2、 大画幅相机前部和后部的可调节性(镜头的平移和倾斜、后背的倾斜等),为摄影师在清晰区域内获得自由图像造型提供了可能。虽然大画幅相机镜头的平移和倾斜功能,近来也被移植到带数码后背的中画幅相机上,但是后者可调的范围和精度有限。而且,拍摄时由于数码后背要求比胶片后背更加精确的平面校准度,故数码后背的倾斜调节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3、 就图像存档而言,大画幅摄影师在保存得当的情况下,可得到反转片或负片的真实存档,不必再有由硬盘、CDDVD等数字介质存储,因而无数据丢失之忧。
4、 从相机使用的环境来看,大画幅相机可以在较恶劣的条件下完成拍摄任务,摄影时的高温、严寒、潮湿、无电、少量雨雪和尘埃等难题,对于大画幅相机来说,均能克服。而对于中画幅数码相机,拍摄环境和条件则要求较高。

 
从另一个层面上讲,大画幅胶片扫描数字化的过程,从设备购置上来说较为廉价。中画幅专业相机加数码后背的购置目前还十分昂贵。此外,如果再加上购置专用数码镜头、电脑、显示设备、存储设备以及软件等。一套中画幅专业数码相机投入的使用成本,将数倍于一套大画幅专业相机。
正是由于上述优势的存在,近年来,一些对摄影创作要求较高的摄影人正悄然进入大画幅摄影;也有一些对135数码摄影相当精通的摄影人。既为提高画面质量,以碍于中画幅数码相机系统的昂贵,也转而迈入大画幅摄影行列。从一些有影响的国际摄影大赛获奖情况来看,其最高奖项依然颁发给用大画幅相机创作的参赛作品。比如宋举浦先生采用手刷感光银盐乳济传统工艺制作的20X24英寸的《龙泉寺汉白玉牌坊》,一举获得第28届国际摄联黑白两年展单幅作品的金奖。这些足以说明大画幅摄影还将长期牌不可替代的摄影高端位置。
纵观摄影领域的发展,在数码摄影无可争议地成为主流的今天,大画幅摄影由于其目前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优势,仍将在很长时期内与数码摄影并存,或者是共同发展。大画幅相机生产厂商也开始为今后在4X5英寸大画幅相机上装上数码后背做准备。林哈夫(LINHOF)、雅佳(ARCA SWISS)、仙娜(SINAR)、骑士(HORSEMAN)、嘉宝(CAMBO)等相机生产厂商已改良了它们所生产的4X5英寸相机,其最大的改良之处就是可以安装相应的中画幅数码后背。
事实将证明,随着数码摄影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,大画幅相机的技术也将不断地得到完善。估计将会有更多的对摄影有更高追求的人士步入大画幅摄影的行列,并以独到的意念和哲理,以技巧完美的视觉语言,创造和奉献卓越的影像。(转自摄影世界07年第六期 作者:李玉光)